音樂學習的核心理念:能力的養成,而非曲目的完成
得到能力比得到一首歌更加重要
在音樂學習的過程中,常見的目標是「完成某些曲目」,無論是演奏一首樂曲或演唱一首歌曲。
然而,這種目標往往局限於結果,而忽視了學習過程中更重要的本質:音樂相關能力的養成。
我相信,真正值得追求的學習目標,應該是幫助學生獲得深層次的音樂能力,而非僅僅停留在完成曲目這一具體成果上。
意識層面比肢體層面更深刻
完成一首歌曲的方法有很多種:透過肢體訓練、機械式的動作模擬,甚至靠短期的集中練習,都可以讓學生在表面上操作某些曲目。
然而,這種方式僅僅觸及了音樂的表層,忽略了內在音樂表達能力的培養。
例如,學會彈奏一首鋼琴曲,並不意味著學生真正理解了旋律的意義、和聲的邏輯,或者音樂的情感流動。這樣的學習模式雖然能夠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果,但卻無法讓學生獲得長久且深刻的音樂素養。
我的音樂課程理念強調,學習音樂的核心在於內在能力的養成。這些能力包括對音樂結構的理解、對情感表達的敏感度、對音樂語言的掌握,以及能夠透過樂器或聲音將內在的感受轉化為外在的呈現。這些能力無法通過表層模仿獲得,而需要透過深入學習和持續實踐來培養。
例如,當學生學習一首樂曲時,我更關注的是他們是否能理解樂曲背後的創作意圖,是否能掌握演奏時的細膩動態,以及是否能夠用自己的方式詮釋這首樂曲。這意味著,我在上課時的重點不僅是讓學生能演奏或唱出正確的音符,而是幫助他們學會如何思考音樂、感受音樂,並最終能夠自由地表達音樂。
這種能力的養成對學生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。具備了音樂能力的學生,不僅能夠靈活地面對各種類型的曲目,還能在音樂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聲音。更重要的是,這些能力會讓他們更深入地感受到音樂的魅力,從而在未來的生活中持續從音樂中獲得力量與靈感。
因此,我希望傳達給學生和家長的是:音樂學習的價值不在於快速完成某些歌曲,而在於內在能力的建構。這些能力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,因為它們不僅是面對當下學習的基礎,更是未來無數音樂可能性的鑰匙。我期待通過課程,幫助學生走向真正的音樂之路, 一條以能力為基石,以表達為目標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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