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性

在我的文章與平常的講座裡,常提到"音樂性"這個詞,
音樂性是抽象的概念,跟「Musical」這個字的部分意涵相同,
但音樂性的概念更深、更廣,
我英文不夠好,所以找不出更相近的詞彙;
只好用中文來說明:

音樂性是一種藝術成分的參數;因人們在
智慧與思考能力的成熟度不同而有感受上的落差,


傳統說法裡,音樂性可從四個要素去探討:
1.節奏 Groove
2.旋律 Melody
3.和聲 Harmony
4.音色 Tone
(這比較現代角度)

有的說法則是:
1.拍子 Beat
2.節奏 Rhythm
3.旋律 Melody
4.和聲 Harmony
(這說法比較古典)

音樂一直在變,我認為應該加上
5.動態 Dynamic
6.聲響 Sound

由於語言的差異,翻譯後的字意的確存在著若干落差,
(例如:中文的節奏,常包含了Groove & Rhythm 這兩種不同的觀念)
加以,同時能掌握 中文特性 與 音樂性 的人不多,
致於音樂性的概念更加抽象,其實,
音樂性是一種感受力上的絕對差異,
各位可以把"感受力"想像成一種視力範圍,
視野廣且遠的人的感受範圍,完全包含視野短的人;所以,
「感受不到」與「沒感覺」、「不喜歡」,這幾種反應常被混淆。

我們音樂教育,該放更大的比重"在音樂性的培養與激發",
技巧的訓練跑在音樂性之前,是比較狹窄一點的方向,
容易造成演奏上的盲目,或過度依賴慣性,
結果是匠氣的表演,也少了創意與生命力,
感動受眾的模式也比較單調;

音樂性走在技巧訓練之前的養成方式,
似乎成長速度較慢,卻相對紮實、自由,
更多內化與驚喜,有更積極的學習(練習)動力,
過程也更開心。

玩音樂與烹飪很像:
同一個境界裡有主觀差異,不同境界時,卻相當客觀,
廚師無法做出味覺感受不到的細膩調整,
音樂人也無法演奏出體會不到的微妙差異;

因此,我的理念是,
音樂性的要求比技巧訓練更重要,
技巧應該在"音樂性所帶出的風格與深度之內"訓練;
簡言之,儘量練習演奏出自己所能想像得到的聲音,
此外,則不必過度追求自己無法欣賞的技巧。

這樣的教育方式,或許不適合訓練演奏家,
卻能讓更多人喜歡音樂並玩得開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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