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幻音樂與迷幻搖滾 Psychedelia (三) 迷幻藥LSD與迷幻搖滾的定義

承前兩篇文章所述,(文章1文章2)
迷幻藥物與反主流、追求精神提升的渴望 並存於同一時代,
使LSD的使用在次文化圈裡變得普遍,甚至成為60年代次文化的一部分,

到了六零年代初期,LSD已非侷限在實驗階段的藥物,
在上流社會中已經傳開,許多然在晚餐、派對後會服用LSD助興,
John Lennon 與 George Harrison便在一次晚餐聚會中,
被醫生友人在咖啡裡下了LSD,因此開始了人生第一次的迷幻旅程(1965年),


影片中可以看到關於 「Trip」這個字眼,
用以形如 吞下LSD(也包含後來其他種類迷幻藥)之後的幻覺,宛如一段旅程,



迷幻與音樂的結合方式有二:
1.在迷幻狀態下聽音樂,由於感官效能的放大,使得音樂聽起來有不同的感受,
有鑑於此,有音樂家製作「配合迷幻旅程(Trip)聆聽」的音樂,
這是迷幻音樂(搖滾)的一大種類。

2.另一大類的迷幻搖滾,較具野心,他們期許自己的音樂:
「像LSD一樣,帶給聆聽一段心靈旅程」
也就是,希望他們的音樂聽起來跟嗑藥一樣High,
音樂的本身就能帶來一段Trip;

這種「追求精神層面提升」的期望,
影響了從事音樂創作的人(特別是搖滾樂手),
音樂家們開始期許自己的音樂能承載更多的意涵,
而不是讓人瘋狂跳舞、娛樂為主、聽完即丟的泡泡糖音樂。

因此,「迷幻搖滾是一種嗑藥之後創作的音樂」的說法,不全然正確,
一方面是不了解時代背景也誤解創作本質,
事實上,有太多音樂家表示嗑藥後的創作難以成立,
清醒後聽,總是垃圾居多,能用於作品發表的部分非常少,

迷幻搖滾的恰當定義應為:
在迷幻藥物文化中順勢而起的音樂革命,
方向有二:
一、為迷幻旅程助興
二、超越娛樂價值,使作品承載更高層次的精神意涵

特別是第二點,驅使搖滾樂以至於其他娛樂文化提升至藝術層面;

留心Beatles音樂的人,可從Rubber Soul(1965)專輯中察覺改變,
(A面第2首Norwegian Wood 即一例)
如此使音樂包含更多意涵的企圖心,
使他們從搖滾巨星轉變為藝術家,
也是Beatles 與 眾搖滾樂團 間的最大差異。

強調一下...把迷幻搖滾跟Beatles 講在一起,可能造成一種誤解,
誤以為Beatles這樣的音樂就等同迷幻搖滾,

如前所述,迷幻搖滾的特色在於承載更多意涵,
而非理論分析音樂的結構便能得知特色,
所以現代人的角度聽早期的迷幻搖滾,似乎難有迷幻的感受,
其中許多聽來像民謠音樂(民謠搖滾在同時代美國東岸興起),
為避免誤解,須由社會角度切入,才能掌握迷幻搖滾的核心意涵。

雖然1965年Beatles 等主流音樂家 已試圖使音樂具備更多意義,
「迷幻仍是次文化的一部分」,

所謂次文化,意味著不被主流文化所察覺,
屬於特定區域或特定社交圈裡的默契,
在廣為人知前,何時開始?如何開始? 難有明確的結論,
只有當時、當地並屬於次文化的一份子,才能準確了解狀態;

當次文化的規模發展到難以忽視時,開始背離初衷,
加上媒體介紹的角度難以擺脫主流偏見,
易導致社會大眾對次文化的誤解,
結果趨向兩極:
進一步強化次文化群眾的向心力,或者,
商業動機介入,原本充滿生命力的文化活動開始扭曲變形。

下一篇文章
將由次文化角度開始,介紹迷幻搖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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