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兒音樂教育應由家庭開始

學音樂不應該侷限在樂器演奏的訓練,
操作樂器只是接觸音樂的方法之一,不是全部,
音樂教育的重點應該放在「培養節奏、和聲、旋律、音色的感受能力」上
針對這四項要素去啟蒙,才是音樂教育的核心。

想讓孩子學音樂 ,不是把人交給音樂教室就行了;
幼兒樂教育須由家庭生活做起,
成長環境裡使用音樂的方式,會決定孩子對音樂的感受力;

然而在台灣大部分家庭是不使用音樂的,
或者不習慣唱歌、不習慣跳舞,
只把孩子丟進才藝補習班(而不給予其他養成機會),是草率的做法,

要讓孩子接觸音樂、學習音樂,要從家長開始行動,
由家長開始接觸音樂、學習音樂,不局限於古典音樂,
流行音樂、爵士樂、搖滾樂、民族音樂、世界音樂、電子、重金屬...任何音樂都是很好的起點。
帶孩子一起聽音樂、一起去演唱會現場,
在各種需要情緒調整的場合,試著使用音樂讓大家開心、振奮或平靜、釋放。
與孩子一起探索音樂可能呈現的故事與畫面,
對音樂的感受力出現之後,對聲音的品味也開始成形,
才是學習怎麼操作樂器的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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