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ide 在爵士樂演奏裡的角色



搖滾樂的拍子建立在強勁明確的低音聲部,
由大鼓與小鼓組織出速度與節奏的型態,
銅鈸則是附著在此節奏架構上的高音聲部,
通常呈現出8分音符、16分音符,或其延伸出的變化型態。

爵士樂裡鼓組的演奏邏輯則相反,
在爵士樂裡,決定速度感與拍子的,
通常是鼓手打在Ride上面的Swing Rhythm,
大鼓與小鼓則用以表現鼓手的想法,在樂曲中作補充、對話等。

早期的爵士樂以及Ragtime的風格中,節奏主要是由鼓組中的小鼓來表現;
那當時到40年代之間,轉變以Hi-hat為主要的節奏表現樂器,
一開始hi-hat叫做Lowboy或Sock Cymbal。

到了40年代,二次大戰期間,美國政府對娛樂業強制加稅,
導致舞廳大量倒閉,以跳舞伴奏音樂為主的爵士大樂團也因此減少,
許多音樂家失業或被迫以其他形式演出,
這時小編制的爵士樂團開始突出,通常以三到六人編制為主;

樂團中鼓手的演奏方式較大樂團鼓手來得自由許多,
Bebop的音樂風格出現,鼓手對節奏的掌控完全轉變以銅鈸為主要表現樂器;
Zildjian開始製造適合在Bebop音樂裡使用的鈸,
尺寸較過去來得大,大致上是直徑18寸到24寸,
稱為「Bounce」或「Rides」,也定義了現代鼓手的聲響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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