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論音樂產業的角度:產值、文化與市場規模
很自然地,
音樂人以個別認知界定音樂產業的範圍,
在此範圍內建立論述(沒有對錯);
但為了儘量客觀,從各種角度論述的聯集切入,
是可行的看法。
多數對音樂產業的界定以流行音樂為主體,
以產值來說,是理所當然的,
但難免有統計上被忽略的層面,
加以天龍人的角度(文化盲點),
常忽略音樂產業中還有許多通路,
例如各語言類別的商業音樂,
台語歌或其他語種歌曲的市場影響力常被忽略,
原住民各語系、客語系的音樂人也同樣被低估(其影響力)。
除了在傳媒、網路平台等通路上可被找到的音樂之外,
許多不是流行音樂的屬性,卻有紮實的產值,像是:
- 各種配樂製作、賣場音樂、片頭音樂、音效
- 廟會、野台、集會場所、秀場性質的現場演出
- 民俗音樂、宗教音樂
- 戲劇結合如歌仔戲、布袋戲或其他劇種音樂
- 派對性質的音樂
- 功能性如音樂治療
- 相對小眾如爵士樂、搖滾樂團...
以筆者有限見聞還能再多寫出一些,
但也只是音樂產業中,透過演出、出版等方式兌現其產值的類別,
討論音樂產業相關議題時,若侷限在這一塊,未免見樹不見林,
屬於音樂產業討論範疇的,我認為還有:
- 硬體(場地、租賃)
- 公關、活動、經紀、媒體、行銷
- 各規模學校或非學校教育機關與從業人員
- 相關餐飲、周邊
- 沒想到的(讀者若想到不妨留言補充)
若跳脫產值大小的角度,從文化與整體市場規模來看,
又是另一種視野:
文化、市場規模
這兩者有複雜的、互為因果的關係,
所以放在一起討論;
一方面來說,文化影響了消費習慣,決定了消費模式,
像是台灣人消費舞曲的方式、消費爵士樂的方式,
跟習慣跳舞的社會不同,
平均來說,台灣是個肢體舞動能力很差的社會,
本來就不怎麼鼓勵小孩跳舞,
大人愛跳舞的更少;
或像爵士樂:
喜歡爵士樂的人不多,
從事爵士樂工作的人更少,
自然優秀的本土作品不容易出現,
喜歡爵士樂的少數人將注意力轉往國外,
使爵士樂多數聽眾即樂手,消費力不強。
(不過,爵士樂在世界各地都不是主流)
另一方面來說,
市場規模受總體人口數、語言種類所影響,
如日本,雖然有一億兩千多萬人(2018年數據)
將語言接受度考慮進來,
日語內容的音樂其市場人口基數,小於人口兩千多萬的台灣,
因為台灣的語言別,使相關語言音樂涵蓋的市場人口基數達11億,
(英語人口15億、印度語6億5千萬、西班牙語4億6千萬、法語3億7千萬)
就其音樂市場人口基數而言,台灣的華語音樂市場應大於日本(真的嗎?)
若將消費習慣考慮進來,華語市場裡不尊重原版原創,
對實體出版品的消費熱忱較低、
生活中音樂所佔重要性較低(最重要的),等各種原因,
很難說台灣的音樂市場真的比日本大;
若討論個體音樂從業人員的獲利空間,
則需再考慮產品品質差異、從業人數、利潤分配的模式...
這篇只是說明,要討論音樂產業相關議題,
牽扯的層面很多,各變數連動的方式也很複雜,
很多不是單向的因果關係而已,
但就接下來要討論的相關文章來說,
不失為一個可用的前提。
政府若要對一個產業做出政策影響,
除了要很清楚「欲將產業帶往哪個方向」之外,
也要「投注時間與資源進行跨領域的研究」,
畢竟市場資源有限,有相互排擠的可能,
不然,很可能顧此失彼,
更宏觀地說,即便好了音樂產業,
或許排擠了另一個領域的資源。
在充分準備之前,無為是比較好的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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