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課程的目標「是技藝?還是素養?」音樂的學習方向探討
前言:
同業間常有的討論:如何在課程中針對孩子的基本動作、特定的演奏技巧做加強。有時類似的討論來自家長,或學生自發的需要:如何改善基本動作 或強化特定的演奏技巧。
若學生有對應的音樂素養作為前提,這樣的討論很正面,也能引發更多教學方法的探索;若無音樂素養作為前提,這樣的討論意味著大家的思路僅朝向外部肉眼可辨的動作,忽略音樂呈現與內在感受。
我想就此為起點,將討論導向更根本的問題:學習一門音樂課程,無論是特定的樂器如吉他、鋼琴、打擊樂器或理論課程...
學習的目標應該朝向「技藝訓練」 或是「厚實素養」 ?
教學場域中所遇見的多數情況,是將學習樂器視為「培養才藝」,可以在考試、競賽、表演場合中用以展現、突顯存在的技能。
學生、家長、老師三方應留意到音樂素養的不可替代,重要性遠超過表像可察的肢體動作,以內在涵養為基礎,演奏則是表現素養的手段。但若我們僅著眼於手法的訓練,忽略內在素養,就像是背了很多詩詞歌賦卻不暸解意涵,儘管能吟唱經典,卻不能通曉意涵,這樣的學習僅只於表象,不僅在過程中容易動機不足,耗損師、生、家長的精力,也容易因時間一久,使學習成果退化流失。
我稱此為音樂學習的雙重陷阱。
音樂學習的雙重陷阱:技藝流逝&素養缺席
對「音樂才藝」的單一認知與其淺層陷阱
說到學習音樂,大眾認知與期望往往聚焦於狹窄而具體化的領域:演奏技藝(Talent/Skill),或簡稱「才藝」。
這種認知將音樂的價值幾乎等同於其外顯性與可展現性。
才藝被認定為一種可以被展示的外部活動,其價值體現在參與表演、競賽,或是在社群媒體上進行展示。
這種「以展現為目的」的學習模式,無形中引導了學習者將心力與資源,投注於追求快速、精準的外部動作與執行效果。這構成我們所見的學習的第一個層次:純粹的身體執行。
然而,這份追求背後潛藏著巨大的矛盾與衝突。
當學習僅局限於模仿、重複與身體外部動作的精進時,音樂的本質便被大大限縮。
這種學習未能深入與學習者的內心情感產生激盪與共鳴,也難以與人類的文化底蘊、生命體驗建立連結。
學習者極易落入匠氣的陷阱:為技巧而技巧,將演奏當作一種精密的運動行為,而非心靈的表達。
隨時間而腐朽
這種只依賴外部動作的學習成果,禁不起時間考驗。
演奏技藝屬於程序性記憶,依賴身體機能和神經肌肉通路,符合用進廢退的原則。
一旦疏於練習或擱置一段時間,過去的努力便逐漸瓦解。
這是技藝的流逝,是脆弱而不永續的學習資產。
有人或會辯稱:「只要一樣東西練久了,自然就會有思想。」這樣的說法實則站不住腳。
重複的「練習量」能產生技能的「熟練度」,無法自動生成對「意義」和「美學」的「理解度」。
雖有極少數人能夠因其特殊的悟性與機緣,在外部動作的淬鍊之後,豁然進入更深的思想層面,但對於廣大的學習群體而言,絕大多數人並沒有這機遇,最終在外部動作的陷阱中耗盡了時間與資源。
從本質出發:心、器互為所用
若要避免落入技藝的流逝和匠氣的陷阱,須轉而探求音樂學習的本質。
真正的音樂學習,應從心靈和認知出發,先體驗音樂、感受音樂,而後才進行表達。
這就是我主張的音樂學習的層次應優先於:內在的認知與感受。
演奏者同時身兼聆聽者,因此,能夠深刻感受音樂,其重要性超越累積演奏技巧。
當我們對照這兩種學習路徑時,差異便浮現出來:
- 技藝主導(身體執行)
短期內易達成較高的平均演奏水準,如同「器」,工具必須不斷使用才能保持鋒利。
但須更長的時間與不確定的機緣達到心靈感受的層次。
- 素養主導(心靈認知)
難以短時間內實現技術上的爆發,但其成果與時間的關係卻是永續的。
音樂素養建立在對生活文化的感受、世界的理解、人生的經歷上,與心智共同成長,會隨著歲月的累積而淬煉升華。如同「心」,是指導工具運用的中樞。
由心靈認知切入的學習者,能在較短時間內讓音樂進入生活,其演奏所具備的情感與靈性也更為真摯。
最終目標是達成技藝與素養的整合,讓「器」完全服務於「心」,使演奏作為思想表達。
基於此,作為一位音樂教育家和指導者,我主張讓素養優先於技藝。
這不是推翻技巧訓練的重要性,而是對技巧課進行重新定位。
這裡所說的「素養優先」,並非時間上的先後次序,而是重要性上的優先。
有時可以技巧觸發素養,內含仍為目標
對於音樂感受尚未啟蒙的學生,我會透過完成特定的歌曲片段,來引導學生體驗音樂,但所有訓練,都是為了服務和表達音樂的思想、靈魂與生命體驗。只有當「心」確立了目標,「器」的訓練才具有意義,才能擺脫「匠氣」宿命,將音樂帶入更深層、更永續的生命體驗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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