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教學系統——論述/學習音樂的方法與學習語言相同
在我的教學系統中,共有:論述、執行、媒介與素材、訓練、擱置、後台等幾個部分。
其中 論述(Philosophy) 是整個系統的核心基礎,它決定了教學的方向、架構與執行方式。我的核心論點是:
音樂是一種語言,學習音樂的方式應該與學習語言相似。
這不只是比喻,而是一種實際可行的學習模式。在語言學習中,傳統上有 聽(Listening)、說(Speaking)、讀(Reading)、寫(Writing) 這四個面向,而音樂學習也有對應的四個部分:
• 聽(Listening) → 聆聽音樂、感受節奏與風格
• 說(Speaking) → 演奏、即興、與其他樂手互動
• 讀(Reading) → 閱讀樂譜、分析音樂結構
• 寫(Writing) → 抄譜、記錄、創作、訓練音樂思維
然而,我認為這四個面向仍然不夠完整,因為音樂不僅是技術層面的學習,它還涉及更高層次的思維與創造。因此,我的系統中加入了第五個關鍵要素:
• 思考(Thinking) → 創作、審美判斷、發展個人風格
這個「思考」層面,讓學習者不只是機械地模仿,而是能夠發展自己的音樂邏輯、創意與審美能力。它包含兩個重要方向:
1. 創作(Creativity):不論是即興演奏、改編音樂,甚至是寫曲,都屬於音樂創作的一部分。
2. 審美(Aesthetic Judgment):每個音樂人都有自己的音樂品味與風格取向,這需要透過深入的思考與累積,才能真正發展個人特色。
我的音樂與樂器課程系統
基於這個論述,我的教學系統不只是單純教授技巧,而是建立在「音樂作為語言」的學習邏輯上。這意味著,在我的課程中,學生不會只是被動地學習節奏型或技巧,而是會透過聆聽、模仿、實踐、思考與創作,來真正內化音樂語言,讓演奏變得更具音樂性與個人特色。
這樣的系統不只是提供一套固定的教材,而是讓學習者能夠循序漸進地發展自己的音樂語言能力,從「會演奏」進一步到「能表達」,最終發展出個人的音樂風格與語彙。
這就是我的教學系統中論述的核心,它不只是學習音樂的方法,更是一種完整的學習思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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